粤民函﹝2015﹞309号
各省级基金会:
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省民政厅将开展2014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2014年12月31日前经省民政厅登记成立的基金会均须参加2014年年检。
二、年检时间和程序
(一)年检时间:2015年3月1日至31日完成网上填报。
(二)年检程序:
1.网上填报:参加年检的基金会须登陆广东社会组织信息网(http://www.gdnpo.gov.cn),在首页右侧登录系统,输入账号和密码进行登录,即可填写2014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计事项: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关于加强和完善基金会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11〕23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的《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引》要求进行审计。年度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可在年度审计报告中反映,不需要单独出具。
3.材料报送:各基金会完成网上报送,待网页显示年检结论后,将年度工作报告打印成纸质文本(一式一份),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到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加盖年检印章,逾期将不再受理。
三、结果公告
2014年年检结论和年度工作报告由省民政厅在广东社会组织信息网上公布。
四、其他事项
今年省民政厅将对部分基金会开展抽查审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网上填报操作咨询:020-87554998
联系方式:刘斐然 路艳辉 020-83311389 83341307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0号之一金安大厦西侧204房
广东省民政厅
2015年2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