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慈善组织认定相关工作的公告
日期:2017-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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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慈善法》要求,做好慈善组织认定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我局已开始受理慈善组织认定申请。请自评符合申报条件的全省性社会组织,于2017年12月20日前报送申请材料。
二、相关要求和具体办事指南,可登陆广东省社会组织信息网(www.gdnpo.gov.cn)网上办事—办事指南—慈善组织认定指南查询。
(点击链接跳转http://www.gdnpo.gov.cn/home/index/index2/l3oh3527002)
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