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全省性基金会2016 年度检查情况的通报
日期:2017-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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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全省性基金会:
根据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民政部《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的规定,我厅对全省性基金会进行了2016年度检查,截止2016年12月31日,应接受2016年度年度检查的基金会417个,实际参加年度检查的基金会376个,参检率为90.16%;未参加基金会年度检查的41个,未检率为9.83%。参检基金会中合格的291个,占77.39%;基本合格的67个,占17.82%;不合格的18个,占4.79%。我省77%以上的基金会规范运作,信息数据完整,开展活动正常,公益慈善目的明确,社会效益明显,公信力和品牌意识不断提高。现将年度检查情况通报如下: